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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唱法的批评与思考 | |||||
| 李宣康 | |||||
| 作者:office 内容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11-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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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哪种唱法才是最好的唱法?本文作者通过对“原生态唱法”与“民族唱法”的对决分析,加上自己的理性思考,告诉大家一个可以接受的答案,这就是:文化是多元的,不同的唱法恰好满足了人们精神生活的各种不同需求和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欣赏习惯。只要益于发声,利于传情的唱法,都谓之好的唱法。唱法的彼此包容同样是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因素。 【关键词】批评与思考 唱法多元 文艺繁荣 近年来,随着“原生态唱法”的异军突起,有关“唱法”的批评之声也此起彼伏,不绝于耳。田青评委的一句“来自祖先的声音”,引来无数看客和专家学者的点头称同,“原生态唱法”大有颠覆“学院派唱法”之势。一些元老级人物也有些六神无主了。记得青歌赛上监审组提请李双江评委谈“发声问题”时,李双江评委避之而言他,表示要好好反思,认真总结,那意思好像“原生态”给“学院派”上了生动的一课似的,说话时少了些底气,多了些汗颜。而当田青评委尖锐地指出“学院派唱法”千人一面、万声同腔时,“民族唱法”的开山鼻 “百家争鸣”本是无可厚非的,但在争鸣时缺乏冷静的思考则有可能有导致方向上的错误而引入文艺走向畸形。长期以来,我们的文艺批评总是走不出“打倒”和“被打倒”的阴影。新生事物出现时,要么一棍子打死,要么立即树上一面旗,将过去的统统一扫光。“原生态唱法”显然属于后者,是这个时代的幸运儿。由于受视听的局限,过去我们所接收的主流文艺实际上是“城市”文艺,“美声唱法”、“民族唱法”、“通俗唱法”这些深深打上“城市”烙印的文艺符号充斥着我们的欣赏空间。“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随着这样“大腕”,那样“巨星”,这样“王子”,那样“天后”旧一轮的卸妆淡出和新一轮的粉墨登场,昔日的尖叫声和呐喊声已逐渐疲惫下来。这时,央视媒体的镜头已悄悄瞄向了遥远的地方,山那边一股清风携带着泥土和芳草的气息扑面而来,一群鲜为人知的另类歌者怀揣梦想,走进城市,登上大雅之堂,用奇特的装束,怪诞的道具和诡异的声音引领着舞台新的疯狂,着实让观众大开眼界,大饱眼福,瞠目结舌,叹为观止。“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闻?”,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看家人, 两种唱法的对决,可谓学术上的一场官司。“原生态唱法”(代言人) 之所以把矛头直指学院派的“民族唱法”(“美声唱法”是“舶来品”,自然脱了许多干系),在我看来,他们之间的恩怨,缘自一段“民族”的未了情。在以田青为代表的“原生态唱法”支持者眼里,“原生态唱法”才是真正的“民族唱法”,这实际是混淆了“小民族”和“大民族”的概念。原生态所言的“民族”是指东南西北各地少数民族以及汉民族本体,它具有明确的地方和地域指向性,是一个“小民族”概念。其唱法特点真可谓“南腔北调”,五花八门,呈现出语言和声音上的多样性,它以“原生”的形态存在于“民间”。而民族唱法所言的“民族”,是指各地少数民族和汉民族的结合体,即“华夏民族”或“中华民族”,它没有明显的地域和地方特征,是一个“大民族”概念。作为一种能概括和兼容各“小民族”的唱法,其特点必然具有“趋同性”。事实上,“民族唱法”就是对“原生态唱法”的提炼和加工,而“学院”所扮演的正是“加工厂”的角色,经过加工提炼的唱法,力求达到语言和声音上的同一标准——字正腔圆。所谓“字正”,即用标准的普通话来替代方言。所谓“腔圆”,是指通过充分打开颌关节以增加“泛音”获得高位置共鸣,使声音更具“立体感”。因此,以“民族唱法”为代表的“学院派唱法”化异为同,化繁为简,呈现出语言和声音上的同一性和统一性,它以“再生”的形态存生于“都市”。 从以上分析不难看出,两种唱法在概念上的内涵和外延都是不同的,二者的关系是个性与共性、局部与全部、具体与概括、原生与再生、民间与民族、乡村与城市的互为依存关系。 各种唱法风格上的差异性,恰恰满足了人们对声乐艺术的多种需求。比如在合唱艺术里,除个性化独唱外,更多地需要具有共性特质的噪音,因为合唱的最高境界就是“和谐”,“和谐”必然要求声音的高度弥合和统一。试想,如果用“原生态唱法”来演绎《黄河大合唱》,还真不知是什么效果呢?因此,要求学院派培养出原生态那样歌手,是既不现实也没必要的。一个不争的事实是,我国的艺术院校目前已发展至成百上千所,并且呈有增无减的趋势,而世界各国又该有多少呢?反对或否定“学院派唱法”,不是在闹国家笑话,开国际玩笑么?说白了,文艺欣赏就像我们品尝葡萄酒一样,有人喜欢甜味的,有人喜欢酸味的,谁过之有?一切都取决于需要,“需要才是硬道理”。 至于唱法的“科学性”与“规范性”,倒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话题。从两种唱法各自的表述中,我们不难发现,“自然的”、“未经雕琢的”几乎是“原生态唱法”的代名词,而“科学的”、“规范的”则似乎成了“学院派唱法”的专利了,这就有意无意地把彼此推向了矛盾的对立面。在学院派眼里,“原生态唱法”就是“大本噪”、“无方法”;在原生态眼里,“学院派唱法”就是一脸粉墨,装腔作势。无独有偶,记得音乐学院就读时,声 理性的褒扬和辩证的批评才是“争鸣”应持的态度。我们不妨回拜一下老子的儒家哲学思想——中庸之道。中庸,看似不规不矩,模棱两可,八面玲珑,不讲原则,其实是矩中有规,规中有矩,方圆兼容,容者乃大。“尺有所短,寸有所长”,“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愚者千虑必有一得”,就是中庸思想的一种体现。“平和、友善、辩证、中庸”既是“争鸣”的基础,也是“争鸣”的最高境界。话以至此,我想这场官司的原告该撤诉了。智者总归是智者,十一届青歌赛上,田青评委委婉地说“原生态唱法”是区别于“学院派唱法”的一种自然而优美的唱法,这无疑是抛弃了先前对“学院派唱法”千人一面、万声同腔的前嫌。是啊!怎么会有人分不清彭丽媛和宋祖英呢?不管怎么说, 谈到唱法的分类和命名,笔者倒认为,“原生态”的提法有待商榷。什么是“原生态”?顾名思义,“原生态”就是初始的、源头的、鲜活的一种生命状态。在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日益得到满足的今天,人们开始逆流而上,追根朔源,返朴归真,“原生态”自然成为一个敏感的词汇,它的潜台词其实就是“无毒无害”。如果“原生态唱法”把自己搁在一个纯天然、无污染的位置上,是否意味着别的唱法就不绿色、不环保了呢?这不禁让人想起上世纪八十年代“通俗唱法”搬上央视舞台时,因提法而引起的一场不大不小的争论,究竟“通俗”提法好?还是“流行”提法好?最终“通俗唱法”尘埃落定,理由很简单——难道别的唱法就不流行么?回过头再看“原生态唱法”,它生于民间,长于民间,扎根于民间,繁珩于民间,何不就叫“民间唱法”呢?这种提法既保留了它的地域和地方性特点,又不失其原生态味,并且与“民族唱法”自然区别开来,还避开了排他之嫌,何乐而不为呢? 一花独放不是春。文化的多元意味着文艺春天的真正来临。当冰雪消融,大地回春的时候,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总有一种花儿会一枝独秀地怒放,但其他的花儿却不会寂寞,它们正以自己独有的颜色愉快地装点着满园的万紫千红。也许,下一个春天来临的时候,崭露头角,鹤立鸡群的又该是它们其中的一朵。这正是:江山代有人才出,各领风骚数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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